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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两界自由穿梭门(3)(2 / 2)

第三种情况主要就是在于,听信风水先生,算命的之类的话,觉得要给自己儿子或者闺女找个八字合的,或者说找个特殊命格的埋下去,还能旺风水。

但哪有那么多十分合适的,正好差不多年纪的,还恰好已经死了啊,所以就有人甚至害人性命,去配这个阴魂。

这种一般来讲被查到也是死。

那些个狱卒们做的,其实勉强能算第二种,但毕竟还没有埋下去,所以罪不至死,查到了深究也只能流放边疆。

不过这种事,一般也没人查。

上百两都轻轻松松。

至于卖给谁,这钱又是怎么赚的。

那当然就是配阴婚了。

配阴婚这种事由来已久,区别只在于有的守规矩,有的不守规矩,还有的则是妄想借着配阴婚,调整一下自家风水,让自家的风水好些,子孙昌盛点。

一般来讲,情况有三种。

下面知情的大多都默认允许了。

有的甚至还觉得,他们是在做善事呢,毕竟这时候,一般都认为女子如果不能埋入自家坟地,或者不能埋入夫家坟地,将会成为孤魂野鬼,他们帮忙找个夫家,可不就感觉自己是在做好事。

做好事收点钱,那也是理所当然。

就跟媒婆收谢媒钱一个道理。

一种是男女双方都早亡,也都没有结婚,彼此父母互相商量了一下,配的阴魂,这个虽然没有考虑死亡儿女的想法,但现在毕竟讲究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所以官方对这种是不禁止的。

第二种是没有合适的,或者舍不得花钱的,有的是自己偷着挖,给自己家配,有的是挖了卖,或者买挖好了的。

这种显然是不合法的。

一般被抓着基本是死刑。

因为当朝的律法就是,私掘坟墓者死,性质跟盗墓是一样的,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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