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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随笔式短篇小故事(三)(2 / 3)

她:“我的脚好像好了,你知道吗?”

我:“废话,快半年了。”

她:“我分手了,你知道吗?”

我:“废话,没分手你能一天天缠着我啊。”

她:“分手以后,我难过了一段时间。后来,我想试试看,看还能不能喜欢一个人。”

这两件事情本身毫无关系,加在一起,却成了我们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

在那段时间里,作为老乡,我开始负责骑车带她上课、下课、吃饭、去图书馆、看电影。

我至今仍记得那是一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骑起来一路咣咣当当地响,唯一的好处是不用上锁也不会被偷。

她住C区,C区的大门口有个矮矮的台阶,骑车经过会颠簸一下,每次骑车带她经过,我都会提前说,坐稳了哦,前面会颠一下。

偶尔,她会因为那一下颠簸搂住我的腰。

面对围了一圈的校领导和电视台的摄影机,流氓哥感觉兴奋,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来了。

女局长:“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

流氓哥:“我叫山鸡,鸡八的鸡”。

流氓哥,遭劝退。

后来我和她说起这一段。

室友:“超生要罚款的吧。”

流氓:“是啊,所以我决定了,你们几个下周起每人每天交两块钱保护费吧。男人应该赚钱养家。”

一周后我们并没有交保护费。

你的室友或同学中总是有比流氓更厉害的角色,那种人,我管他们叫“闷子”。他们不爱吭声,大部分时候沉默甚至逆来顺受,但他们肯定不交保护费。往往直到你挨了揍,才真的认识他们。

当时我们寝室有两个“闷子”,于是流氓哥在说出了那句“我告老师去”之后,失去了他的统治。

她:“好啊!我现在想吃柚子。”

那天凌晨两点,我从寝室二楼跳下,爬过C区围墙,到茶山镇,敲开水果店的门

你。”

我的初中就这样,一边听着同桌没完没了的唠叨,一边学会了抽烟、喝酒、踢球、打架,还有早恋。我甚至差点没考上高中。

“如果当时你选择了和我同一所初中,没准我就不那样了”,我后来跟她说,“我们会成为一对相爱相杀的学霸。”

高中我们终于同校了,但不同班。与此同时,我的同桌去了北京,闯荡江湖。

终于见到真人了,不是校花也不是段花,不过她也不错,而且马尾扎得很高。那真是我见过的,最高傲的马尾。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曾因为被前桌女生的马尾抽过许多耳光而困扰,所以,我想她还不错,她高高的马尾会轻松掠过我的头顶,而发尾会落下来,与我发丝交缠,温柔抚摸着拂过。

我:“结果怎么样?”

她:“很成功啊!”

我:“那恭喜你啊!”

她:“也恭喜你啊!”

我:“明天不骑车了,走路吧,可以手牵手。”

而我,开始想要一条坑洼不平的路。

“你知道吗?每次你那么说,我就觉得特别暖,觉得你好温柔。我想我可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后来她说。

她的脚好了。我没问,她没说。

我依然一天天的带着她,上课、下课、吃饭、去图书馆、看电影。

某个晚上,我想说,那天月色特别好。在看完一场电影送她回寝室后,她给我发信息。

这个无情的女人,她甚至不知道流氓哥是谁。

高中,我用了100多封情书,还是与她交错。

大学,同校,同系,同班。

直到班级第一次的自我介绍,我们才发现这场意外。

后来,她分手,被开水烫伤脚。

不过,他并没有失去他的“女朋友”,她依然每天出现在我们寝室的卧谈中,出现在流氓哥源自小说摊的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里。

一段时间后流氓哥开始不满足于这种单方面恋爱状态,他开始给她写情书,大段大段地抄小说,抄歌词,甚至抄课文。

比如这一句:等你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出处是朱自清的《背影》,流氓哥只改了一个字,就几乎完美地描绘了自己午饭时在餐厅看到过她一眼的情与境。

要不是因为太想成为“山鸡”,流氓哥现在可能是一个作家。

“山鸡”有江湖要忙,于是之后的日子他开始雇佣我这个语文课代表替他写情书,3元一封的价格,我赚了他300多,直到他在某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宿命般遇到那位前来关怀慰问的60岁教育局女副局长。

在高中时期关于她的传言里,她被描述成一个高傲的文艺女青年,喜欢看书写东西,有一个传说中考上了北大的学长在没完没了的给她邮寄各种书和礼物。

是的,传说中的北大学长都在默默表达着爱意,他甚至都不敢正面追求。然而我的室友敢,毕竟他是个流氓。

流氓:“你们觉得我和她般不般配?”

室友说“配”,我也跟着说“呸”。

流氓:“我打算和她生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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